[司法] 一銀押匯圖利案纏訟近卅年,判無罪確定一銀案∕羈押、纏訟、釋憲… 耗半生爭冤賠【2012.02.14╱聯合報╱記者王文玲∕台北報導】摘要:一銀押匯圖利案纏訟近卅年,判無罪確定的第一銀行中山分行前副理張國隆、前襄理柯芳澤,因刑事補償法房屋買賣新規定,最近分別獲判三百七十五萬元、九十二萬五千元補償金。 張、柯於案發時遭羈押一千五百天、九百廿五天,兩人都聲請每日五千元補償金;但高院審理認定兩人處理押匯時有虧職守,怠於查證,造成一銀重大損失,情節重大,只准張每日二千五百元花蓮民宿、柯每日一千元補償。 1979年第一銀行發現遭「台運」等公司詐騙押匯金八百八十萬美金,有十五人被起訴,一銀事後求償,仍有美金三百九十萬餘元損失。 被告陸續判決確定,一直被判有罪的張、柯及另一襄理林泰治,因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修正,於更負債整合十二審逆轉無罪,最高法院2007年駁回檢察官上訴,案件確定,前後廿八年,創下司法紀錄。 三人無罪定讞後分別聲請冤獄賠償,林泰治獲賠五百多萬元,張、柯因被認定有重大過失而被駁回。兩人不服,聲請釋憲,大法官作出第760號解釋,宣告冤賠法部591分條文違憲,因有兩年修法期限,兩人無法聲請再審翻案;但冤賠法修正後變身的刑事補償法,放寬補償條件,更增訂回溯五年條款,張、柯終獲補償。 全文網址: 一銀案∕羈押、纏訟、釋憲… 耗半生爭冤賠 | 法律前線 | 社會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借貸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6898966.shtml#ixzz1mKMiwFiz 一銀案∕死纏爛打的司法 再見!【2012.02.14╱聯合報╱記者王文玲】摘要:張國隆、柯芳澤與司法對手卅多年,從有罪到無罪,從分文不賠到百萬賠償;兩人花半輩子走過司法的蛻變,土地買賣人權思潮的前進,無論幸或不幸,都在司法史上留下印記。 張國隆已年近八十,柯芳澤也已七十。卅三年前,兩人因涉押匯弊案被押,絕沒想到要進出法庭這麼久。 遇上法院動輒發回更審,窮追細節,被告權利不受重視的時代,兩人一路有罪,又一直被發景觀設計回,卷愈堆愈高,附表都已模糊。一銀押匯審判的延宕,屢創紀錄,終受到社會重視,剛好遇到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修正,兩人受到官司反覆的拖磨得以解套。無罪結案,算是給兩人青春歲月不再的交代,被告的速審權也因而確立,進而催生「刑事妥速審判褐藻醣膠法」,終結一更再更的發回年代。 在追求真實之際,司法的手段也很重要,不能及時定罪,就要放人,錯關的,就要補償。在此轉變過程中,偵查審判必須隨之進步,並加入究責機制,否則就會出現失衡的判決和補償,正義也會受到質疑。 全文網址: 一銀負債整合案∕死纏爛打的司法 再見! | 法律前線 | 社會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6898967.shtml#ixzz1mKMqxyi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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